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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布有关管制刀具认定标准
来自:sina 浏览: 发布:2007-5-18 20:23:04

   市公安部门公布有关管制刀具认定标准,以便于市民辨认,公安部门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制造、销售、携带管制刀具的行为,努力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环境。
 
匕首:带有刀格的单刃、双刃、三棱刀且刀身长度超过100毫米(包括100毫米);
 
三棱刀: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;
 
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(跳刀),且刀身长度超过100毫米(包括100毫米);
 
其他类似的单刃、双刃、三棱尖刀,刀身长度超过120毫米(包括120毫米),且刀刃、刀背(或另一侧刀刃)上距离刀尖顶点1厘米的点与刀尖顶点形成的角度小于60度的双刃或单刃刀刃;
 
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、双刃刀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、双刃刀(如仿东洋武士刀)等。
 
对未按规定备案或未建立购销登记制度的管制刀具生产、销售企业,公安部门将依法取缔;凡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、公共场所、公共交通工具情节严重的人员,将依法拘留。若发现销售及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人员,请拨打110报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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